真的想再聊下去耶,
我們昨天提到了一些東西,
政府
人民
土地
國家
領土
主權
文化
也提到國家的構成要素,人民,土地,政府,主權,
也談到很多,使我們對那些東西發生感情或意義,或是認同的事項,其中有一些說到的是土地,那是我們生長的地方,地方裡的自然現象。有一些說到的是文化 ,也許是我們身在國外,情不自禁想念的味道,那些臭且不臭的豆腐,香酥脆的鹽酥雞,湯汁流溢的小籠湯包。有一些說的是人民,那些在我們身邊,與我們一起長大的人,或是跟我們有相似的外貿,膚色,有一些俱有與生俱來關係的人。
但是這些東西,都不完全等於國家,國家是把這些東西加總在一起,是這些東西形成的集合。「國家」是一個集合的名稱,就像哺乳動物是個集合名詞。
使我發生感情,想要愛護的,可能是人民,土地,或是文化。可是,那些都不是國家呀,國家是這些東西的集合,是個集合名詞,我愛護的是那個集合名詞嗎 ? 我能不能愛土地,愛人民,可是不需要愛國家呢 ?
國家的概念,其實是人創造的,國家的界線,也是人定義的。
那麼我會想問,為什麼我們要把這些東西圈劃在一起,定義它是一個國家,這樣作的意義是什麼 ? 對人類有什麼幫助嗎 ?
為什麼要有國家 ?
如果一整個世界,就是一個國家,這樣好嗎 ?
國家的分界,依靠什麼決定是最合理的,依照種族,依照生活習慣,還是依照土地的界線 ?
哪一片土地是屬於那個國家,是該由誰來決定的 ?
某一片土地上的人,可以自己決定他們屬於哪個國家嗎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