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說的是,我不是不認同國家,也不是不愛護跟自己一起生長的人群哦。只是想知道若對想法多作一點澄清,會得到什麼。
素所說的「國家是一個生命共同體」,如果我們先將這個想法當作一個國家的意義,或是為什麼要有國家的理由。
那麼生命共同體的意義是什麼?
怎樣的一群人適合組成生命共同體呢?
是血緣關係相近的,或是相似成長環境,或是有相近的立場的一群人呢?
台灣為日本殖民地的時期,日本政權並不重視台灣人的權益,台灣人爭取參與政治議會的權利,但卻不能。因此有志士謀畫成立台灣國。
假設當時日本政府以不同的方式治理台灣,重視台灣人的權益,或是應允台灣人的參政權,那麼日本與台灣人合作組成的,重視台灣當地人權益的政權,這樣的一個人民,土地,政府,主權的組合體,是一個「國家」嗎?
若繼日本政府之後,光復台灣接收台灣政權的國民黨政府,是一個比日本人更不合理,更不重視台灣本地人權益的政府,那麼是日本殖民時期的台灣,或是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台灣,更適合被認定為一個「國家」呢?
好大的問題。
回覆刪除科學人好想要 『Divide and Conquer』~
我也知道你解決之後得到了什麼呢.. 庭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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