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Family Resamblance

李四
李五
李六
李七
李八
都是李登仙的小孩。
這些小孩的特質,
(A) 三眼皮 李四,李五,李六,李七
(B) 朝天鼻 李四,李五,李六,李八
(C) 招風耳 李四,李五,李七,李八
(D) 馬人中 李四,李六,李七,李八
(E) 倒眉 李五,李六,李七,李八

從這個例子,楊老師提到,我們對於一個語詞,或是一個觀念,常常覺得難以定義。
是因為不一定能在不同現象中,找出一個所有現象都具備的共同特質。

比如,以這個例子來看,明明知道李四五六七八,都是登仙的小孩,若是一眼望過去,也都可以看的出來,
但是卻沒有一個特質,是所有登仙的小孩都擁有的。
所以沒辦法以一個單純的定義來說明,只要具備了「如何,如何..」的特質,
就知道是登仙的小孩。

但是,我想,「定義」可能不是一開始就說得明白,可是因為不同例子的出現,
漸漸的可以發展出比較明白的「定義」的輪廓。

或者,「定義」不一定單純,
但是不同的性質,可以用「or」的連接來包含,形成一個列舉形式的定義。

重要的是,在不同的現象之間反覆的思索,尋覓,
「extract」出共有的「abstract」的概念,總是一個讓人心動不已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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