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我自己並不推崇<憤怒>的價值,
<憤怒>有時候會是一種力量,是的,我也覺得他有時候是。
但是,這樣的力量,比較令我擔心。
在我的生命經驗裡,<憤怒> 容易形成與他人的對立。
可能在不夠充足的理性下,造成行動。
也可能會使得自己較不願意理解他人,或是使他人誤解自己。
雖然憤怒的確可以是一種力量,集體的憤怒,則形成更大的力量。
但也可能是更危險的力量。
我自己認為在生命中很可貴的力量來自 <愛> 與 <希望>。
<愛> 使得人願意理解他人, <希望> 使人願意持久不懈的行動。
說到這裡,我自己也很驚訝於這種價值觀的碰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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