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日 星期六

啊~哈~

我們前面談論的兩種不同可能性。

(1) 揭露社會裡的不公、不義,爭取對某項意見的認同,並且促成行動。
(2) 對於行為背後的道理進行觀念的探索與思辯。

若要在 (1)與 (2)當中作選擇,我自己當然是雙手雙腳、毫無疑問的贊成 (2)的。

因為對這樣價值的重視,我被兒童哲學所吸引,也因為接近兒童哲學,認識了更多原來我所不知道的。

「探索」的意義,從產生「好奇」的那一刻開始發生,在「為什麼」的提問裡延續。且在每一個問題的分析與理解,以及提出對問題各種解決可能性的嘗試,在解決問題的嘗試中,從不解的「疑惑」到觀念漸次清晰,心裡發出如賓果般一聲「啊~哈~」的驚嘆。

在觀念的對話裡,對自己想法的整理,對他人的聆聽,以得到多種角度的思考,以及在合作思考當中,與他人建立更豐富的關係。那樣多重層次的重要性,是必須在(2)的角度裡,深刻經營的。

這樣「探索」的意義,可以是科學的,人文的,個人意義的追求,我想對我來說,它實在遠遠超越了「揭露 . 說服 . 行動」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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